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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2024学年第2学期试卷质量及存档材料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4-09-20 11:2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试卷通用质量标准》(豫财院〔2023〕130号)(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豫财院〔2022〕83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质量及存档材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9月23日-9月25日;

学校检查: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

检查人员集合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5会议室,象湖校区东教学办公楼207室。

三、检查地点

各学院资料室。

四、检查流程

(一)二级学院自查。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对各教研室的试卷进行评估检查,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附件3)、《期末考试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材料存档检查总结表》(附件4)存档备查。

(二)学校检查。教务处组织试卷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试卷及存档材料随机进行抽查,并填写《期末考试试卷及课程考核材料存档检查意见表》(附件5),检查结束后交教务处。

五、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及考查课程试卷(含线上电子试卷)。

六、检查内容

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试卷通用质量标准》(豫财院〔2023〕130号)、《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豫财院〔2022〕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包括:期末各专业各课程试卷命题的合理性与审核情况,试卷批阅规范性情况,试卷等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是否齐备,试卷封皮等填写是否完整,课程考核材料的装订装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学院自查填写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期末考试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材料存档检查总结表》存档情况。试卷检查以教务处《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归档材料检查要求》(附件6)为准。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试卷通用质量标准》(豫财院〔2023〕130号)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豫财院〔2022〕83号)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

4.期末考试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材料存档检查总结表

5.期末考试试卷及课程考核材料存档检查意见表

6.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归档材料检查要求


教务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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